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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教授:要用法治思维对待民营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1日 11:45    作者:    点击:[]

人民网北京5月18日电 (王醒)“‘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一项决策是否对企业发展有利,企业家要有发言权。”日前,山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卫虎林教授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建言见智·我为家乡优化营商环境献良策”留言征集活动中留言,为山西营商环境发展建言献策。卫虎林表示,打造一个好的营商环境首先要用法治思维对待民营经济发展,其次是要改变官员传统观念、加强道德约束,三是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重视,真正做到听政于民。

建言原文如下:

为企业家、老百姓提供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关于营商环境的打造,最近两年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了要打造“六最”的营商环境,为此也出台了许多具体措施。以太原市为例,这几年太原市在改革政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例如为就业创业降低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轻负担、为公平营商创造条件等。十八大以后,山西的大环境发生了很大改变,不再像以往那样办一件简单的事情都需要找关系,现在的风气是按照规矩办事,按照程序办事。但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观念,以及部分官员的心态、思维还没有完全转变,使得山西多地仍然还存在着办事不方便,服务不够便捷等问题,政府官员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也依然存在。尽管一直在积极整顿,但在山西某些地方、某些行业仍然比较严重。所以要真正实现为企业、百姓服务,仍然任重而道远。

首先,山西省要确保企业家合法的财产权和经营权,即用法治思维对待民营经济的发展。司法系统不应该以个人好恶来干预企业的经营。目前,全国上下正在推广学习宪法,最大意义在于让每个人都知道,国家的正常运转必须有法治作基础。对官员来说,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公民来说,依法做人,依法做事,照章纳税。

其次是加强对官员的法律约束与道德约束。2015-2016年,山西省委曾经出台过两个文件,一个是对干部的纠错容错,二是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创新。文件出台以后,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文件明确了法律红线,却没有规定道德底线,部分政府官员仍然在法律灰色地带徘徊。如果能将文件更加细化,将更有助于政府为企业服务。

最后,应该建立和健全涉企政策决策机制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重视民营企业发展,以省工商联、统战部为基础,建立一个民营企业发展联席会,定期和政府、统战部、工商联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的联席会,重大问题每两个月与地方政府分管领导沟通一次;第二,重视企业家发言权,建立一个企业家参与政府特别是经济方面重大决策的一个常态化制度,使企业家对政府建议、咨询、交流常态化;第三,做好政策调整过程新旧政策转换的衔接,有助于民营企业应对过渡。

从管理角度来讲,有决策的发布,有执行,还需要效果的评估,所以还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对政府的改革绩效进行评估,且评估结果与官员的升迁挂钩,对于“吃拿卡要”一经查处严格问责。企业的健康成长,需要整个社会的关注,从全社会来说,应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一个好的社会氛围,企业发展才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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