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莉(民进山西财经大学支部主委)反映: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2018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根据该决定,从国家到地方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国家机构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执政水平。
然而经过实地调查发现在现有机构改革过程中,各省市存在机构设置不统一,职权职能不够清晰、省、市、县机构划分标准不一等问题,例如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山西省卫生厅为平行机构,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太原市卫生局也是平行机构,但是在县域机构,却是食药监局与卫生局等相关机构合并,这样使得在执行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和下发文件时存在执行职责不清晰、文件下发对象不明确,导致监管混乱等问题,而且在全国各省的这个职能机构设置也不统一,现结合此类机构设置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推进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理顺地方机构设置,清晰职能提出相关建议如下:
一是在本次“两会”期间认真讨论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方案的同时,还应该对地方机构改革与设置提出专门方案,方案中应该涉及从国家到地方、上下协调统一、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整体改革要求。
二是切实理顺地方机构设置,设置全国各省、是、地方统一的监管机构,改变多头管理的问题,理顺自上任下的管理职能,建立各省横向学习交流与相互监督的管理平台,真正实现服务型政府职能的转变。
三是下放权限,改善过去由于机构人员有限,监管不到位的现实问题,直接将监管权力下放至基层管理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加大监管力度。
二〇一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