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设置是高校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的基础。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我省高校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专业设计,调整专业结构,使高等教育的专业结构不断趋于合理。但是,我省高校在专业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些与我省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特别是面向山西支柱产业的专业还没有完全建设起来,不能完全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专业结构不尽合理,专业重复设置的问题依然存在;专业建设中存在重设置、轻建设的问题,新开专业的办学条件亟待提高,不同层次专业教学内容趋同,高职高专特色需要加强,成人教育重学历、轻能力、轻素质的问题依然存在。
2017年12月,我省启动了全省高等教育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也就是到“十三五”末,将全省高校现有本科专业数量削减15%到20%,总数削减200个以上,并且增设100个以上急需新兴专业。可以说,这是一次高等教育改革的战略性举措,也是一次深刻的革命,为我省高校本科专业结构优化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会。根据我省高校专业建设现状,对本次专业调整与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面向需求、突出特色。结合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改革,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支住产业的要求,适度超前发展,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专业,重点发展面向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大力发展应用性专业,调整和改造传统专业,使我省高校的专业基本达到数目种类比较齐全、结构合理、规模适度、效益较高的目标,建立起与我省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体系。同时,要正确处理适度超前发展与重点建设的关系,形成特色和优势,更好地为全省的支柱产业和重点建设服务。
2、统筹推进、分类实施。要支持高等学校积极探索和发展跨学科本科专业,大力发展新兴学科专业、交叉学科专业和边缘学科专业,整合不同学科专业的教学内容,构建教学新体系,努力开创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新路子,形成高校专业设置多样化的新格局。支持高职高专专业的设置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灵活性,强化岗位培训和技能训练,重视实践、培养能力、灵活设置、不断调整,培养多种类型的技术应用型人才。支持成人高校的专业调整和建设要积极考虑全省高等教育的整体情况,进一步提高专业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3、注重质量、提升内涵。在调整专业结构过程中,一方面要处理好专业外部,即专业与非专业之间的关系,确定不同科类专业的数目,形成合理的学科结构。另一方面要处理好专业内部,即各专业主干课程之间的关系,形成合理的课程体系。要根据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不断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剔除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教学内容,充实反映教学和社会发展的新内容,使之更加有利于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有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要进一步加大用信息科学和技术提升传统学科专业的力度,实现传统学科专业新的发展。
4、树立品牌、注重效益。要支持高校紧紧围绕各自的办学特色和定位,在坚持建设合格专业和优势专业的基础上,注重地域和学校特色,遴选和建设本学校的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和名牌专业,重点投入,树名牌、创特色、求效益,在调整中实现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和办学效益的提高。要支持高校主动开展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和合作,争取和吸取社会力量参与高等学校专业调整与建设,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进行广泛合作,联合开办新专业。各院校在申报专业前,要切实制订好教学计划,改善实验条件,并做出有关投入其它方面的政策保证,确保新专业良好启动,高质量运行。
5、强化评估、动态管理。省教育厅将进一步转变职能,定期对高校专业建设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要采取定期评估、动态管理的办法,审核评估全省高校名牌专业,并以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支持。评估内容主要为实验室及教学基地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重点或专业主干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学生就业和社会反映等。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不定期的单项评估,了解社会各方面对高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反映。对社会不满意、就业情况不好的专业点,责成有关学校限期整改、限制招生直至撤消该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