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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案督办座谈会发言材料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0日 10:10    作者:    点击:[]

601号提案者 张志军委员

尊敬的张省长、李主席,尊敬的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各位同仁下午好:

我是省政协委员张志军,今年年初两会期间我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调整的建议》的提案,省政协将其列为政协副主席督办的重点提案。省政府高度重视,由分管副省长领办,责成省教育厅承办。这充分说明省政府对本科教育改革工作的高度关注,对办好人民满意大学的高度重视。承办单位认真履责,通过科学定位撤停专业,严把新增专业入口关,推动现有专业升级换代等有效措施,精准指导督促各高校开展专业优化调整工作。截止2018年春季学期末,撤停专业182个,实施缓招专业31个,间招专业19个,取消77个陈旧专业方向,新增66个新兴应用型专业,专业优化调整工作成效显著。9月13日,李武章副主席带队对太原师范学院、太原理工大学、山西传媒学院和山西医科大学就专业优化调整工作进行督办调研,调研结果进一步印证了这一结论:我省专业优化调整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需进一步向专业优化调整的纵深发展。

针对下一步的工作,省教育厅已提出了“抓撤停、抓并转、抓引领”的工作思路。我个人认为,思路非常清晰,完全符合全国教育大会、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会议、文件精神,符合我省实际。针对进一步深化专业优化调整工作我提两点具体建议:

一、高度重视专业优化调整后,高校部分相关专业师资过剩问题

学校撤停专业后,相关专业教师可能会出现“无课上”、达不到年度考核要求等情况,这将可能成为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建议:

1、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正确引导各高校间过剩师资的有序流动

目前,撤停专业主要是以与学校办学定位符合度较低的专业为主,而省内各高校办学定位各不相同,撤停和重点建设专业也各不相同,师资正好可以相互流动弥补。因此针对这一情况,在制定出台政策上,应鼓励高校间过剩师资的流动,尽量简化手续,方便过剩师资在各高校间的有序流动,进一步促进专业优化调整工作。

2、正确引导教师,加强自主学习提高,主动适应分流

学校应鼓励相关教师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深造,拓宽自身学科专业发展道路,引导教师努力向符合本校办学定位的相关专业靠拢,为专业优化调整、本科教育改革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例如,根据我校“大财经”办学定位,原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师资,就应逐步向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靠拢。

二、高度重视专业建设的内涵发展,力争经过5年的努力,建成一批服务山西地方经济发展的一流本科专业点

1、进一步厘清学科、专业关系

学校各级领导应进一步明确学科与专业的紧密联系,学科支撑专业,专业引领学科,没有好的学科,就无法支撑好的专业。应当依托学院(系、部)建专业,依托学科团队(组)建学科。各高校应赋予学科团队(组)更多的人、财、物等资源的配置权和管理权,提高学术委员会的话语权和决策权,建设强有力的学科,以支撑相关专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加强相关制度建设

(1)评判专业建设成果的优劣,最终标准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因此,各高校在科学确定专业结构、课程体系基础上,应高度重视教学运行及学籍管理。出台相应严格的教学运行和学籍管理制度,加强过程管理适度给本科生“增负”,严把出口关,统筹解决好加强过程管理后可能会出现的诸多问题(如生师比高、教学资源紧张等问题),确保毕业生质量,保证专业建设水平。

(2)尽快完善学分制,推动健全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和课程。推进辅修专业制度改革,探索将辅修专业制度纳入国家学籍学历管理体系。

3、进一步加强专业自查评估的科学性和广泛性

按省教育厅要求,专业自查自评结果、认证结论将是撤停专业的重要依据,因此应进一步加强专业自我评估的科学性和社会参与度。例如我校今年5月份进行的专业评估,虽然是自查自评,但仍是全面邀请了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莅临指导,进一步增强了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建议在今后评估中,增加学生、用人单位及学生家长代表,可以更客观地反映专业建设水平和毕业生质量,进一步提升评估结论的准确性。

4、高度重视信息化与本科教育的深度溶合

信息化与本科教育的深度溶合是改进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专业建设内涵式发展的根本保障。建议: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对各高校的正确引导和管理,各高校应通过各种手段和途径努力做好这一重要创新教学手段的普及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1)在部分有一定基础高校内实行“互联网+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示范高校建设,进一步总结经验、摸索规律,最终形成“互联网+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省级标准,包括“网络在线教育平台”建设标准、“互联网+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运行规范、制度和经费保障等标准,在全省范围推广实行,引导各高校“互联网+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针对不同年龄结构教师,制定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分级标准和培训机制,大力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3)各高校在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制定上,应充分考虑教师制作教育信息资源、组织线上课堂教学和互动的工作付出,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的热情和积极性。同时,在教师年终考核中应增加相应的考核条款,实行激励和鞭策相结合的措施,推动“互联网+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手段的普及应用。

(4)加强各高校教育信息技术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高校教育信息技术服务部门对教师和学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互联网+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供可靠技术支持保障。

(5)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和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建设,引导各高校大力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设计、推广和普及,大幅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

(6)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高校决策层、教师及学生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促进创新模式在各高校普及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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