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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3日 19:31    作者:    点击:[]

梅莉(民进山西财经大学支部主委)反映:提高个税的起征点即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的提高不仅将使很多百姓直接受益,更能有效促进公平,刺激消费,活跃经济,增加人民的幸福感。目前我国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收入的提高,物价水平的上涨,由于该起征点偏低带来一系列问题,具体如下:

一是我国多年来税收收入增速高于GDP的增长,也高于中低收入人群收入的增长速度,个税上给工薪阶层带来的负担较重。

二是在目前物价上涨等背景下,个税起征点过低,且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对包括工薪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在内的11个征税项目采取不同计征办法,致使很多高收入甚至富裕阶层缴纳的个税比重相对较低,而工薪阶层税负较重,以本人为例,本人为山西高校一名副教授,每月收入不足一万月,但税负每月为近千元,甚至发1000元劳务费要扣除税费250元,年终绩效考核发放6万余元要扣除1.2余万元的税费,像我这类的人员是高效的主要构成人员,较重的的税负严重挫伤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我国实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过于复杂,而世界上多数国家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所以,现行的税率设计、税制模式等都出现了不科学、不合理、不公平等问题,其面临优化和转变的需要。

个税改革是一项综合系统的改革,我国个税改革的方向是通过加强税收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调节贫富差距,而不是增加税收收入;让中低收入阶层受益,而不是使他们成为缴纳个税的主力军,因此为最大限度地返利于民,让更多老百姓受益,应该提高个税起征点,特别是在目前物价上涨等背景下,应该使更多的中低收入群体被纳入免税范围。只有藏富于民,确保工薪阶层的收入有提高,才能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促进社会公平,经济发展才会更有动力。

为此,建议:

一是提高个税起征点,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2万元。

二是国家通过有效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混合税制,实现富裕阶层缴纳个税比重相对较高,而工薪阶层税负较低的税制改革。

三是建立合理的税收项目,允许房贷、车贷等抵税,切实减轻工薪阶层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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